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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市城市管理局“垃圾分类”宣传推广采购需求(最终以谈判文件为准)
发布时间:2017-12-08  来源:   浏览次数:   字体大小:【
 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分散采购计划,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项目进行询价采购,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(供应商)前来投标。

  一、项目名称

 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“垃圾分类”媒体推广方案服务

  二、项目预算

  人民币:10万元

  三、投标人资格条件

  1、投标人必须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;

  2、投标人具有从事设计、制作、发布、代理国内户外广告、影视广告业务、企业形象策划、影视策划的信息科技、文化传媒企业,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  3、有广告发布经验;近1年内签订的宣传合同一份,并提供该项目的宣传广告费发票联复印件。

  四、招标范围

  盐城市主城区(亭湖区、盐都区、城南新区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)内的媒体资源。

  五、项目需求

  (1)公交BRT移动电视资源,每周播出4天,显示频次为32次/天,每次显示时长为15秒,释放周期为6个月。资源总数量不低于2000块。每周更换播放内容。

  (2)市行政楼宇移动电视资源,每周播出4天,显示频次为32次/天,每次显示时长为15秒,释放周期为6个月。资源总数量不低于40块。每周更换播放内容。

  (3)宣传推广软文能在“智慧盐城”APP或者“盐阜大众报”APP中发布,合作期限内可释放2条,每条须有图文或视频宣传内容。

  (4)在市级电视台《盐城新闻》栏目内进行广告发布,首复播每周不低于3次,每次不低于15秒,释放周期为6个月。

  六、服务期限

  在媒体上正式推广之日起六个月。

  七、投标方必须提供以下文件:

  1、六个月售后服务承诺书;(加盖公司公章) 

  2、本次项目的策划书;(加盖公司公章)

  八、其他要求:

  如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认为需要画面进行调整,成交人应无条件执行。

  九、报价文件组成:(密封,共需2份,未按下列要求组成的响应文件无效)

  1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投标人公章);

  2、报价单(附件2:统一格式)。

  3、宣传推广案例的相关材料;

  十、报价说明:

  1、报价中包含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,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。

  2、报价人应对完成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,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,为无效报价。

  3、成交原则:在采购预算范围内及符合采购需求、服务相等的前提下,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。

  4、付款方式:完成任务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费用。验收不合格拒付费用。

  5、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,若有虚假,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。

  十一、询价文件(公告)发放(获取)

  发放时间: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。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,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,传真:0515-68556027。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,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。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,敬请及时关注“盐城城管网”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。

  发放地点: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环境管理处

发放方式:网上下载,网址:盐城城管网(http://www.afantm.com/)

  十二、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: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13日9:00-10:30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,送至盐城市城市管理局环境管理处(本次采购不接受传真报价)。

  十三、投标保证金

  1.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:贰仟元人民币。

  2.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缴纳,未中标单位一个工作日内退还,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。

  十四、招标人情况

  联系人:钟惠 电话:0515-86665627  传真:0515-68556027

  地址:盐城市毓龙东路31号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盐城市城市管理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2017年12月8日

  附件:1,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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